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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合肥市新站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合肥奥数网整理 2013-06-05 11:31:45

  合肥奥数网讯:2013合肥市新站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方案出台。以下是合肥奥数网将2013年合肥市新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原文整理如下:

  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3〕84号)文件精神,结合新站区实际,特制定《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端正办学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7月1日至7月2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7月11日至7月12日办理补报名手续。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以上材料,由招生学校直接审验。

  (二)公办初中招生

  区内小学毕业生,先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报名;然后以校为单位,于6月20日至6月26日到区招生办公室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在外地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区内升学,于6月27日至6月28日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每位毕业生报名时交一寸正面半身脱帽近期照片一张。

  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

  4、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表(须学校盖章)。

  7月2日至7月3日办理小学升初中补报名手续。

  初中招生,由区招生办公室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统一审核,统筹安排。7月31日前将小学毕业生分配到学区内的初级中学。8月5日前,录取中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6月8日至6月9日,6月2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区招生办审核备案,招生简章须在区社会事业局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告。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招生办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通过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录取新生,严禁超出区招生办核定的人数招生。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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