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合肥
合肥奥数网

合肥站
奥数网

2013合肥市庐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4)

合肥奥数网整理 2013-06-04 17:54:19

  5. 凡符合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3〕84号)中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明材料,享受本区适龄儿童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市市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6)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合肥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合发〔2012〕17号)精神,我区引进的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

  小学招生由招生学校直接审验;初中招生由区招生办统一审验,并根据区内各中学学额情况统一分配。

  享受政策性照顾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须在录取学校或毕业学校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 新建住宅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就近在小区配套建设的学校就读。对于没有配套建设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住宅小区,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仍按2001年7月市政府《关于住宅小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1号)精神执行。其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部门应积极与区招生办联系,并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六、关于学校布局和学区调整

  为加快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步伐,今年将继续对学校布局进行调整。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橡树湾校区、长江路第二小学橡树湾校区将于2013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两校将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新生。(具体见附件一、二)。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