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合肥市包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合肥奥数网讯:2013合肥市包河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出台。以下是合肥奥数网整理的关于2013合肥市包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原文如下,供大家参阅:
包河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做好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包河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关于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3〕8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义务教育的均衡性、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对婚后确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照顾在学区学校入学。因特殊情况,房产证和户口簿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等相关材料,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学区图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告知,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