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3)
北京小升初
2019-04-09 10:19:04
(六)各区教委要依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要及时公布当年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做好入学政策宣传,让学生家长了解一般公办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政策和升入优质高中预期。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期间,各区要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入学工作。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