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3)
三、保障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破解择校难题”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保证,是我省2014年规范办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规范有序地作好2014年小升初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的整改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建立科学有序、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下,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负总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有效监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
3.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小升初划片入学模式,对口直升具体办法,公办学校志愿征报、随机派位工作流程,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初一新生入学办理方式,招生信息公开办法等,工作方案要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各市工作方案于2014年5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传真:0351-3046303;电子邮箱:sxjyjj@163.com)。
4.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小升初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作为衡量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的重要指标,建立全方位、经常化的督导检查机制,纠正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未按规定科学划分学区、未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和实行随机派位、未落实招生“八公开”制度等违规行为,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严重违规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公办学校违反招生政策的,一经查实,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凡民办学校存在违规招生和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省教育厅将从5月份起,建立对各地小升初工作定期督查及接受举报制度,对违规情况严重的县(市、区)及学校,除通报批评并责令纠正外,将对其主管人员和主要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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