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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和平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家长帮社区天津站 2016-09-22 17:36:22

  三、和平区2016年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特长生报名、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二阶段:民办初中填报志愿,资格审定及面谈录取。

  第三阶段:公办初中依据我区划定的初中招生学区,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

  已被上一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二)招生工作程序

  1.初中特长生招生录取阶段

  (1)取得《和平区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证书》,且特长生证项目与招生项目一致的学生,可以自愿提出申请填报一所志愿学校。

  (2)各初中特长生招生学校组织专项测试,依据学生专项测试成绩及多元评价成绩综合评定,同时确定录取结果,交区教育局中学科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2.民办初中学校进行面试招生录取阶段

  (1)对于有意向选择民办初中的学生,可以自愿提出申请填报一所志愿学校。

  (2)民办初中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谈入围的学生。

  (3)各民办初中学校同时进行面谈,依据学生面谈成绩及多元评价成绩综合评定,同时确定录取结果,交区教育局中学科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3.公办初中学校录取阶段

  (1)对于有意向选择公办初中的学生和未被特长生招生学校、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内自愿选择两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招生学校首先考虑学生的第一志愿。当某招生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直接录取;当该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从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按招生计划数录取学生。

  (3)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招生学校,其剩余计划考虑学生第一志愿未录取并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校的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学生直接录取;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数时,该校从此类学生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按剩余招生计划数录取学生。

  (4)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随机安排在本学区内招生计划有余额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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