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2016小升初转学插班招生细则(2)
四、受理方式:依条件网上申请。
五、学区划分和学位调整
1.学校门口将张贴《本校学区图》。也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查看《南山区小学学区图》《南山区中学学区图》和《民办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2.符合当年秋季插班条件,但学校已无学位接收插班生,一般先由学校负责登记并验核插班申请者的资料,在规定时间报区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周边各校学位情况,负责将其调配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六、办理程序
1.网上申请(具体方式以当年教育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2.到原就读学校开具《国家学籍卡》。
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国家学籍卡》。
3.监护人到学区内学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在规定时间,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4.学校将《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送教育局备案、协调。
5.需“教育局协调安排学生”的,由教育局提出改派意见。
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提出改派意向后,由学校(B校)负责通知改派的学生家长按时到拟改派的学校(C校)办理接收手续。
6.监护人将学籍资料送至接收学校存档。
转入学校给“同意接收的学生”开具《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表》,经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部门盖章后交回接收学校,转入学校统一送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盖章存档;原就读学校(A校)在收到转入学校出具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表》前,应当保留该生的学籍。但插班生的监护人最迟应在开学前三天持《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表》到原就读学校(A校)领取相关学籍资料送至转入的学校(B校或C校)存档,否则,原就读学校(A校)可不保留学籍。
7.学校将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有转出(入)学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