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松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8)
家长帮社区上海站
2018-03-12 16:02:12
(三)各校根据来松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要求,须在学生报到时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在现行政策与规定下,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后,须回户籍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四)各校须严格在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咨询、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所有新生录取均以区教育考试中心下达的正式名册为准。
(五)各校不得招收无档案材料的学生,否则以无学籍论处,并作为非正常流动记录督导考核之中。对已录取但未报到的预初新生(除回原籍外),小学与对口初中应共同承担动员责任。
2019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区教育局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相关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