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问答(7)
★朱泾镇初中对口入学办法:
小学毕(结)业生2017年2月28日之前在朱泾镇的居住地具有户籍且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自有房产并在下列学校对应片区的,则升入该校。
(1)新农学校:掘石港以东。
(2)罗星中学:掘石港以西,国道以北,东风路、人民路以东(含万联村、秀州村)
(3)西林中学:国道以北,东风路、人民路以西及国道以南。
★其他街镇初中对口入学办法:
其他街镇小学毕(结)业生在持户籍、"居住登记回执"、自有房产等所在地对口升入初中,一个街镇有两所以上初中的,按撤乡并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初中。
13、在本区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是怎样安排入学的?
答: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以进入公办小学为主,超出学额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今年本区小学毕(结)业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1)随迁子女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街镇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2)随迁子女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4)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14、外区户籍的跨区就读学生以及在本区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的学生,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1)凡户籍、"居住登记回执"在本市外区的跨区就读的幼儿园、小学毕(结)业生,幼儿园毕业后到外区就读小学者,须在现就读幼儿园或区级登记点登记;小学毕业后到外区就读初中者,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小升初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
(2)凡在2017年2月28日前已取得本区其他街镇的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的学生,如需到该街镇就读初中的,须于3月1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填写《到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准后由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就读初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