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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问答(11)

家长帮社区上海站 2017-03-20 17:04:01

  26、对民办学校的收费有何规定?

  答: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按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2017年本区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详见各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民办学校禁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不得收取入学保证金等。

  27、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都要举行"校园开放日",将如何进行?

  答: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入学登记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都要举行"校园开放日",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3月18日-4月7日,全市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3月25日-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一般会安排在双休日进行。按照规定要求,"校园开放日"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

  各学校会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告知,部分招生数较多的学校可实施网上预约等办法。

  如参加"校园开放日",请学生家长提前关注各区教育局网站公开的招生划片范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学校、项目和计划,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等信息,关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安排及具体要求(含携带证件要求),有序参加"校园开放日"各项活动。照看好子女的安全,无需携带任何学生简历或各类获奖证书。

  28、公办学校违规招生如何处分?

  答:凡公办学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以选拔或测试(包括面试和面谈)方式招收学生的、以各种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擅自招收非本学区学生的、或有其它违规招生情节严重者,由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对学校校长及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等处分;对学校给予年终考评扣分、评优不达标等惩罚。

  29、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如何处分?

  答:凡民办学校有不按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擅自提前招生的、超计划招生的、以选拔测试方式招收录取新生的、招收无材料学生的等,一经查实,由区教育局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30、教育局的招生信息怎样发布?如何查询?

  答:教育局招生信息通过金山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jsedu.sh.cn/)发布,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hrxbm.cn)查询。

  31、教育局负责招生的是什么部门?联系电话是什么?

  答:具体组织实施小学、初中招生的部门是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57932039(小学)、57931825(中学)。

  32、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是什么?

  答: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5793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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