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宝山区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3)
(二)实施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每个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限报2所学校。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每人限报3所学校。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三)规范面谈程序。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民办小学、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7年5月6日至5月7日。
(四)分批招生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8日至5月9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1日至5月12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4日至5月15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基教科。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区招生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各部门、镇政府的作用,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效应。各镇教委、学区要根据区域内资源和生源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招生方案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学生的统筹调配和安置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政策宣传。根据市教委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广泛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注重将有关来沪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本市户籍居住地申请入学和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后就学等政策及时告知家长,让家长掌握政策早做安排。
(三)完善准备工作。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继续使用全市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对此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做好相关的报名系统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要选派专业教师参加培训,做好报名操作工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确保在硬件和软件各方面都做好充分的准备。
各幼儿园要按要求在入学报名登记前做好在园学生的信息修正和确认工作。
2017年3月18日至4月7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2017年3月25日至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各学校“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