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宁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8)
上海奥数网
2013-04-25 15:50:20
五、主要日程安排
| 日期 | 内容 |
| 4月25日前 | 召开初中招生工作布置会。 |
| 4月25日 | 向社会公布本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以及市教委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 |
| 4月28日前 | 拟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 4 月30日 | 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续签时间截止日; |
| 5 月11日 | 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名单审核完毕并反馈学校,学校及时告知学生录取结果。 |
| 5 月初 | 民办初中开通学校网站,接受报名。 |
| 5 月11、12 日 | 民办初中学校对相关报名学生进行面谈。 |
| 5月27日 | 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局。 |
| 6月上旬 | 完成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工作(具体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并及时将录取结果以告知书形式告知学生。 |
| 6月10日 |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完成跨区县民办初中招生名单交换工作。 |
| 6月13日 | 外籍、香港、澳门、台湾学生以及华侨子女报名登记。(上午8:30~11:00; 下午1:00~3:30) |
| 7月2日 |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集中交换公办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就读回民中学学生材料以及跨区县民办初中招收学生的材料。 |
| 8月15日前 | 各初中学校完成向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
| 8月20日前 | 区教育局上报201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人数。 |
六、备注
长宁教育网网址:http://www.chneic.sh.cn/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茅台路472 号
咨询电话:62787558
长宁区教育局邮箱地址:juzh@chneic.sh.cn 咨询电话:22050727 监督举报电话:22050723 信访接待部门地址:长宁路679 号(周一、周四及周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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