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秦淮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3)
4、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秦淮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申请参加区热点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未能录取者在原施教区就读。2017年全区初中新生统一报名登记结束后,根据初中招生计划及新生报名情况,确定并公布有空余学额的热点公办初中学校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
5、依据《南京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7]13号)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秦淮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6、各初中学校依据区教育局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认定初中学籍。
(二)关于民办初中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
民办初中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的招生工作遵照《南京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7]13号)文件精神执行。南京郑和外国语学校和南京秦淮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的比例为2:8,两校的电脑派位在规定招生范围内进行。
(三)特长生招生
1、特长生招生遵照《南京市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体[2017] 20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南京市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
三、工作日程
4月21日至22日 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5月 4 日至 6 日 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
5月20 日 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