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高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7)
十二、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完整准确的宣传招生政策和方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释,争取家长的理解。在招生工作中要增加透明度,公布招生工作电话号码,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解答,确保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校要落实“六不”要求:
1.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包括初中校进小学、小学进幼儿园进行招生宣传)。
2.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测试。
3.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4.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应均衡师资、均衡生源。
5.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签约录取学生。
6.不得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
(三)建立严格的招生工作督查制度,区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将组织对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查处,取消相关学校和个人的评优、表彰、奖励资格,学校办学水平评估降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日程安排
5月13日至14日,小学新生报名。
6月2日至3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9日至10日,初中新生报名,同时可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4日上午,民办学校和区内热点公办学校电脑派位。
6月25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8月1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
十四、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南京市高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