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栖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4)
6月24日上午,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初中和热点公办初中电脑派位。
6月25日,开通电脑派位结果查询电话。
6月30日,发放《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
7月1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7月1日,南京外国语学校英语能力测试。
7月18日,公办初中学生报到。
四、招生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各级政策要求,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严格规范招生
各初中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施教区划分规范招生,严格执行“六不”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测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应均衡师资,均衡生源;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不得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
3.健全应急机制
招生期间,各初中要明确专人接待,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会商协调,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
4.落实责任追究
各初中要主动承担起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晰纪律要求,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政策,强化招生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凡属本施教区内发生的有关招生矛盾和入学问题,要立足于自我消化,主动、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本办法有关规定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5570460 招生监督电话:8566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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