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南京
南京奥数网

南京站
奥数网

2017年南京栖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3)

家长帮社区南京站 2017-04-17 17:27:14

  3.特殊儿童少年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精神,积极接纳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要充分发挥省市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作用,积极做好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工作。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依据《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继续在我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待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可向区内指定的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初中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小学六年级的学籍材料。

  对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籍地登记入学。对于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拒绝该生入学,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本区入学。

  三、日程安排

  4月14日,公布《栖霞区2017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4月21日至22日,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5月26日前,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初中名单和电脑派位计划。

  6月9日至10日,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和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1日,各公办初中上报初中招生有关材料。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