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行政区划方案获批 四区并二两县改区(3)
五、区划调整工作推进步骤和相关安排
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群众负责”态度,市成立行政区划调整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下设6个工作组。
在实施过程中,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先合再理、稳妥过渡、逐步到位”的办法,先合署办公,履行职责,后逐步理顺。3月底前,新区区级领导班子配备到位。4月底前,新区部门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调整到位。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简朴、简约、高效”原则,全市不开成立大会。
行政区划调整期间,在新行政区揭牌前,涉及调整的四区两县仍正常行使各项职能,确保在过渡期内不给企业、市民办事带来不便。
六、行政区划调整将释放正能量
历史上,南京市经过多次区划调整,如2000年和2002年,分别实施了江宁撤县设区和江北浦口区、江浦县及大厂区、六合县四区县并二的两次重大区划调整,对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城市化进程、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发展潜能、促进生产力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的推动作用。江宁撤县设区,十年间,GDP翻了7倍多,财政收入翻了20多倍,一跃成为省内经济强区。江北两区经济持续发展,2011年,浦口区国内生产总值达350亿元,财政收入达60亿元;六合区国内生产总值达520亿元,财政收入达76亿元,综合实力较合并前大幅提升。实践证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需要,适时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是推动经济发展、改善社会管理的最有效手段。
本轮区划调整,是南京城市发展难得的历史机遇,是加快南京率先基本现代化和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有利契机,相信通过此轮调整,南京发展将更加契合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南京将以全新面貌迎接亚青、青奥,以集约、集中、集聚态势推进南京“三都市三名城”建设和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建设,服务社会大众、造福南京市民、促进永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