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曙光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宁波奥数网4月23日讯 2013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和兴宁中学对区内招生采用推荐。宁波奥数网继续公布整理其他学校的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现将宁波市曙光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初一招生推荐方案进行整理公布。[相关:2013年兴宁招生八成名额首次面向市区“分配到校”]
宁波市曙光小学2013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初一新生推荐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3〕98号)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曙光小学2013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学校择优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我校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5人;兴宁中学名额5人。
(二)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五上、五下、
六上期末语文(不含写字)、数学、英语成绩各项评定均为优(以教导处备案为准)。体育成绩总评定为良以上。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5、因不可抗拒因素,并经学校同意五、六年级期末语、数、英三门学科缺考累计超过三分之一者视作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6、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推荐工作,不能兼报。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宁波市曙光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意红(校长)
副组长:朱建平(教导主任)
组 员:何艳红(家长代表)陈宝云、干静娴(教师代表)
张科伟、陈健、余瑜、洪霞(六年级各班主任)
宁波市曙光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 长:周 颜(政教主任)
副组长:龚彩君 (支部委员)
组员:林道清(家长代表) 蔡优红(教师代表) 陈 燕(总务主任)
注:①教师有子女或亲戚参加本次推荐的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②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年级班主任、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其他所有工作。
2、操作流程:
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名单公示——上报名单
第二页:曙光小学推荐工作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