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慈溪市城区初中招生通知7月15、16日预登记(2)
2.小学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城区教办报名,由城区教办统一安排入学:
(1)城区拆迁户在新居住地一次性到位并迁入户籍的或过渡期内户口留在原地未迁出的;
(2)城区集体户口家庭小学毕业生;
(3)在城区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来(回)城区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专业人员居住证持有者子女、烈军属子女、安置军人子女等小学毕业生;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或在国外留学,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城区亲属家庭的小学毕业生;
(5)在城区工作的外籍人士子女,家长提交申请要求就读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
(6)虽有慈溪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要求在监护人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的;
(7)父母双方离婚的小学毕业生,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上的关于子女及房产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若房产判给一方,子女随另一方而寄居在城区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
(8)居住在城区,有居住证且符合城区初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
(9)有其他特殊情况,应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的。
3.不符合以上1、 2条各款条件,具有浙江省户籍且取得电子学籍(慈溪市外浙江省内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教育局指定的公办初中。如不愿到指定的公办初中就读,可回原籍所在地初中就读。此类学生今年的直升初中为:
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东校区、碧海学校的毕业生直升上林初中教育集团东校区。
中心小学教育集团西校区、白云小学、蓝天小学的毕业生直升新城初中。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第四实验小学的毕业生直升西门初中。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第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门小学的毕业生直升金山初中。
4.适龄特殊小学毕业生入学。轻度的智障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重度的智障小学毕业生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施教区学校)注册入学,学校派教师定期上门施教,确保每一个适龄特殊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5.支持学校特色发展。今年上林初中教育集团可招录计算机程序设计特长生30-50人。
招生对象:计算机程序设计比赛慈溪市级及以上获奖的小学毕业生。
招录办法:按获奖顺序招录,录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及学校公示栏内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