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所有小学,全面开展课后服务
重磅!
9月底前
全省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
课后服务全面开展
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参照实施
课后服务内容、时间、教职工激励政策等
都有明确规定
与学生、家长、老师都有关
快看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
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531-81916517;
2.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jjc@shandong.cn;
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发〔2018〕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精神,为解决群众接送学生难的烦心事、操心事,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决定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目标,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综合施策、探索创新、完善机制,切实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
2019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课后服务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小学生全面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参照实施。
上学日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不早于17: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一般不晚于18:30。
组织学生做作业,开展自主阅读、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游戏、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