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南长清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须知(2)
(2)户口本(父母适龄儿童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分别提供户口本,户口本要内页齐全);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
(4)适龄儿童的出生证;
(5)房屋租赁合同。
2.入学流程
监护人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到第二实验中学或乐天中学申请——>学校初审——>区招生工作小组复审——>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情况进行安置——>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招生时间安排
1.主城区小学及大学城区学校招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8年6月20日至7月8日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
第二阶段:2018年7月9日至7月10日
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申报学校现场登记确认。
第三阶段:2018年7月30日至7月31日
由学校向社会公示新生名单。
说明: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5日,从7月10日至8月25日期间陆续交房的,请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2018年8月25日到所属各学校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
2.主城区初中招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2日至6月20日
石麟小学、实验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提交房产证明资料,根据提交资料进行划片。
在此期间不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可在材料完善后,于8月15日前交到原小学进行登记申请。
第二阶段:6月25日至6月27日
石麟小学、实验小学公布划片名单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6月28日至6月30日
各初中学校组织新生报到。
第四阶段:8月1日
第二实验中学和乐天中学公布剩余学位;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城区有房产或有户口的居民直系子女;我区居民在城区经商或务工的直系子女到第二实验中学、乐天中学进行报名登记(只能相对就近选择一处学校登记)。
说明:
1.石麟小学、实验小学先招收在学区内有房产有户口和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若有空余学位再招收在学区内只有户口的适龄儿童入学,有户口的适龄儿童若超出空余学位,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2.学区范围指学区内的住宅,不含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不含在建或规划待建的住宅项目。
3.已交付使用并实际入住,但未列入学区的住宅项目,业主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体局根据各招生学校空余学位和生源数量情况,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
4.报名时提供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统一由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中心和区房管中心进行复核,信息不属实的,不予通过。
本须知仅供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使用,如当年济南市招生政策有变化,将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5.本须知解释权归长清区教育体育局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