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合肥市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合肥奥数网讯:2013合肥市高新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台。以下是合肥奥数网将2013年合肥市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原文整理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3〕84号)文件精神,现就合肥市高新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入学
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7月1日-2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二)公办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到学区所在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各小学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20日-26日)组织集体报名。在外地借读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6月27-28日)单独报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表(须学校盖章),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由学校统一审核,统筹安排。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报经社会事业局审核备案,其招生简章须在社会事业局网站上提前向社会公告,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6月8日-9日,6月2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须在社会事业局的指导和监督下,于6月15日-16日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严禁通过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录取新生,严禁超出社会事业局核定的招生人数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