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之初合肥教育部印发三份规范性文件(2)
合肥奥数网整理
2011-09-05 20:01:20
记分管理违规一次记录一次
记分管理由许可设立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来负责实施,一个学年度(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记分周期。实施机关每三个月通过门户网站有关栏目公示学校的累积记分信息。
被媒体曝光造成影响记20分
根据文件内容,民办学校如果出现下列行为:擅自分立、合并,擅自设立分校、教学点;擅自与其他组织联合办学;骗取、伪造、变造、买卖、出租或者出借办学许可证;学校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挪用办学经费或者恶意终止办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等,情节轻微的,每一次记10分;情节较重的,每一次记15分;情节严重的,每一次记20分。
民办学校如果出现下列行为:不及时向审批机关备案招生简章、广告;学校违规补课;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或者提前结束新课;幼儿园擅自举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等,情节轻微的,每一次记5分;情节较重的,每一次记10分;情节严重的,每一次记15分。
此外,如果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者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每一次记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