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开征地方教育附加(2)
■ 背景
冲刺“教育投入占GDP4%”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出台此政策,主要在于缓解教育经费不足。
财政部近日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时提出,今明两年将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的比例,从而实现教育投入占GDP总量4%的目标。
为如期实现4%目标,在增加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投入的同时,还要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包括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专家表示,“4%的目标”从1993年提出至今,财政部门一直以“资金缺口大”为借口“叫穷”,实际上反映的是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的问题。近几年,无论是四万亿投资还是“三公”消费,其所需资金远远大于教育经费的支出。事实上,“4%”也是一个很低的投入水平,发达国家达到5%左右,欠发达国家的平均投入水平是4.1%。
■ “钱”景
北京每年大约能收取30亿-40亿
目前,全国部分省市已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开征教育附加。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实施此政策后,每年将收取大约30亿-40亿元。在现在每年2000多亿元的财政收入中,占比并不高。
此次征收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几乎涵盖所有企业。生产型企业需缴纳增值税;化妆品、汽车灯行业需要缴纳消费税;服务性行业等则需要缴纳营业税,因此影响面比较广。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教育投入须占GDP的4%;同时达到财政预算支出的16%左右。而北京已经达到这个目标。
数据显示,2010年北京教育实际支出188.1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6.6%。2011年,北京教育支出安排186.67亿,比上年的168.73亿增长10.6%,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8.5%的增幅。
■ 回应
正在讨论“哪里要改善”
市教委财务处处长李艳春昨日表示,按照中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都要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目的是增加教育投入,改善教育基础设施。
她表示,由于尚未正式看到批复的文件,如何征收、征收多少等具体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实。据介绍,目前市教委正在跟财政局、发改委等多个部门讨论“到底哪些地方需要改善办学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