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成都
成都奥数网

成都站
奥数网

四川教育厅要求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2)

成都家长帮 2017-05-04 15:28:52

  四、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五、规范招生宣传

  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地要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节点,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

  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宣传本校高考、中考排列名次;不得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考、中考升学率和高考、中考状元。民办学校对外发布招生章程和广告须及时报审批机关备案,完成备案手续后方可对外发布。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异地组织招生宣传。

  六、严格责任追究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教育局长、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出现的违规招生问题,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教育行政部门违规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在年度目标考核相关项目中实行“一票否决”等,并限期整改;对中小学校违规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并限期整改,且不得申报评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对民办学校违规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个人违规的,由所在学校、单位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直至行政处分。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违规的,由教育厅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销相应称号处理。对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违规的,由教育厅给予撤销相应称号处理。同时,对以上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对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辖区内违规办学问题的第一责任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并通报当地政府。情节严重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教育厅中小学违规招生入学值班举报电话为028-8611337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畅通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温馨提示:福利来咯!距离数学拿高分,你和孩子只差这一步!→领取福利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杯赛竞赛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