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直击!全力打造全国现代教育中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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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措施保障目标实现
建设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
优先保障教育投入
我市将建设一支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优先保障教育投入,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确保全市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到2020年,我市将培养十名以上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校长和教师,百名以上在全省有影响的高水平校长和教师,千名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教师)和学校管理带头人(校长),造就引领武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高级教育人才梯队。各区基础教育主干学科至少要有1名以上特级教师;每个学科要培养1名以上市学科带头人;每个乡镇(街道)培养1名以上区学科带头人;每个学校培养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形成特色,成为专家。搭建教育家办学平台,宣传推广教育家教育教学思想、理论和办学经验。放手使用一批有前途、有能力的学校管理人才。探索建立教育家办学的评估、考核机制,营造有利于教育家型教师、校长成长的环境。设立“武汉教育家”称号,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献身教育事业、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独特办学风格的人民教育家。
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依法保障同一区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有关教师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岗位绩效工资兑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津补贴标准。
我市将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增加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比例,超过省对我市核定的比例。到2020年,我市中小学生均事业费、拨款标准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建立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
进一步落实国家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财政每年在基本建设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学校基本建设。市、区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教育。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制定并逐步提高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以成本分析为基础、与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我市还将加大教育建设用地的储备、供应力度,探索建立教育建设用地“净地”划拨的供地模式。制定《武汉市新建住宅小区学前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