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学校艺术节奖项及要求通知
太原奥数网 太原市第二十四届学校艺术节教育活动月即将开始,下面是比赛奖项及比赛相关要求通知。
【比赛奖项】
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优秀组织奖:设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精神风貌奖:奖励参加本届展演活动表现优秀的学校单位。
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和现场展演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指导教师奖:对现场集中展演的集体节目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优秀团体奖:按县(市、区)和学校分设团体总分前八名奖。(以比赛项目获奖情况得分累计计算,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集体节目翻倍计算)
【组织工作】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太原市第二十四届学校艺术教育活动月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马兆兴
执行主任:王树红
组委会副主任:刘富海、王太杰、荆俊杰、赵长虹、曲向平
组委会委员:沈庆伟、田宝华、李康、戴雅琴、田小真、樊尔利、蔡维良、刘坤生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办公室主任由体卫艺处处长沈庆伟兼任,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艺术展演和各项比赛活动。
各学校要由校长负责,成立活动领导机构,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将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纳入工作日程,加强领导,保障经费,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力争做到校校参加、人人参与,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活动氛围,保证本届活动的顺利开展。
2.在组织各项比赛活动中,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确保各项比赛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⑴要进一步加强比赛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要求,严明组织纪律,提出更加严格、具体的要求。要制定赛风赛纪管理规定,比赛场地要设立举报箱,进一步完善本项目比赛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纪律规定。
⑵本届活动的各项比赛均不得向师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⑶要针对相关比赛项目的情况,结合实际,完善制度,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思想道德好的工作人员参加比赛组织管理工作。
⑷本着对大赛负责,对参赛选手负责的精神,严格挑选比赛评委。要对评判工作要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组织纪律性,特别是要加强评委临场工作的评判和监督,每个单元比赛结束后,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评委对比赛评判情况进行评议,并建立评判和监督记录。对在比赛中出现违纪行为的评委,要坚决取消其评委的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⑸要做好比赛服务工作,为师生及家长提供饮水和候场休息的场所,并尽可能为学生及家长在比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帮助。
⑹经本届活动组委会决定,各承办单位须统一规范使用比赛活动会标,内容为:“中国移动4G杯”太原市第二十四届学校艺术教育活动月××××××比赛,请严格遵照执行。
3.各单位在开展艺术活动期间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必须做到有安全预案,由专人负责,组织严密,责任到人,严防在活动中出现任何事故。
⑴各承办单位要对本赛区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指派专人进行管理,使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到实处,保证各项比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⑵各学校要对参演(赛)学生进行安全、文明、纪律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教育,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参加集体演出活动必须有校领导带队,如需租用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公安、交通客运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租借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4.要不断积累和总结活动经验,在活动中开拓创新,使学校艺术活动常抓常新,作为我市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特色。同时,在组织活动过程中要结合学术研究,按活动类型组织教师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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