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西大同市小升初招生分配办法出台
记者从山西省大同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大同市市直初中招生分配办法出台。个别报名时间为7月10日-20日,初一新生学情检测将于8月24日统一进行,示范高中定向生比例增至60%。
7月10日-20日个别报名
市直、城区小学,矿区平旺、平泉地区12所小学毕业生报名,由学生所在学校集体办理。在市直、城区、平旺和平泉地区小学以外学校就读,具有城区(含南郊区新旺乡)或平旺、平泉地区常住居民户籍和固定住所,愿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市直初中分配的小学毕业生,须于7月10日-20日,分别到市教育局设在城区18小旧址和同煤一中的初中招生分配机构,办理个别报名手续。
8月24日初一新生学情检测
据了解,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古城保护旧城改造建设的有关精神,市区内部分学校将进行整体迁建。待所有迁建学校搬迁完毕,居民拆迁安置基本稳定后,相关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学区划分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大同三中、大同六中、北岳中学对口小学和对口学区(或街道)维持不变。其他市直初中对口小学和学区将根据生源变化,在充分调查、摸底、统计的基础上,根据各初中接收能力进行适度调整。
为保障学区内老住户子女就学权利,大同一中、二中、三中、六中分配录取的初一新生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学生有对口小学2009年1月31日前注册的正式学籍,且在本校就读的毕业生;二是学生随同父母居住,有学区3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前)常住居民正式户籍、正式房本或房产资料。对大同一中、同煤一中学区内新建居民楼住户,大同一中、同煤一中只能接收原在学区内平房居住,后因拆迁而入住新建居民楼、且有正式拆迁手续和房管部门发放的正式房本的拆迁户子女。北岳中学招收的初一学生须有对口小学2009年1月31日前注册的正式学籍,且有学区内随同父母1年以上(2010年6月30日前)的正式户籍、房产手续。其他初中学校分配录取的初一新生须具备的条件为:具有该初中对口小学学籍,或者具有该初中学区内常住居民户籍和房本(房产资料)的小学毕业生,二者具备一项即为该学区学生,二者全部满足的小学毕业生分配优先。
因搬迁或扩建学校等原因,华严中学、大同十七中今年继续停招初一年级学生。应该分配到华严中学的学区生,分配到大同十四中、大同十三中;应该分配到大同十七中的学区生,分配到大同十四中、大同十五中。由于十里河学校撤并,十里河学校的学区生分配到一电厂学校。
北师大大同附中和大同市实验中学初中生源范围,是具有城区范围内正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小学报名推荐的基础上,由招生学校制定招收方案,市初中招生分配机构审核批准后统一办理分配手续。
在市直、城区和平旺、平泉地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出具《暂住人口登记证》,劳动合同或务工、从商证件等,与本地学生同等分配。
初一新生学情检测将于8月24日统一进行,科目为小学语文、数学两科,凡不参加学情检测的初一新生不予注册初中学籍。
示范高中定向生比例增至60%
为了加大对市区薄弱初中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市区各小学、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大同一中、二中、同煤一中、大同实验中学从各校的统招计划中划出60%招生指标,大同三中、大同机车中学、大同铁一中、同煤二中从各校的统招计划中划出5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对应的初中学校。生源范围限定为考生就读初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非转学应届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