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静海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3.民办学校、体育学校和建华学校招生
(1)民办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市教委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招生。
(2)体育学校招生。静海区体育运动学校继续面向全区招收体育特长生,凡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可选择静海体育学校,经考核符合标准的予以录取。
(3)建华学校招生。建华学校与普通学校同期招生,身体残疾不适宜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可以选择到建华学校就学。
四、时间安排
1.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5月2日——5月12日。
2.具体招生录取阶段:6月21日——7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强化责任,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初中招生各项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保证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总校长、招生学校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2.规范招生。为依法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学校就读,使小学升初中工作顺利衔接,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时间,全区一盘棋,统一行动,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错后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跨片招生。各校要认真把好招生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落实学籍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教育科下达的招生名单招生,坚决杜绝因小升初而造成学生的流失。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3.严肃纪律。各初中校要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的重要依据,不准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准设重点班、实验班,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向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不得借招生之名擅立项目收费,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确保今年我区所有小学毕业生依法按时升入初中就读。
4.确保稳定。各乡镇(校)要面向社会、教师、学生和家长广泛深入地搞好政策宣传,坚持正确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招生。要加大对初中学校质量提升、特色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身边好学校”,准确解读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招生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健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做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