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宝坻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5.城外初中按街镇划片招生,不允许跨街镇招生。
6.在我区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及引进的科技人才子女,持相关部门证明,按现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7.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我区就学,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精神执行。
9.初中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对他们学习期间的各种考试不做严格要求。
10.我区蓝印户口学生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11.北大宝坻附属实验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具体事宜见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20日、21日,到所属初中校报名。
(三)报名方式
1.六年级学生在初中的直接升入七年级,由初中校负责;六年级学生在小学的,由小学按学生户口所属片统一到相应初中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学生本人页)、房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天津市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学籍卡(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等相关材料。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带有选拔性质的考试。
2.在我区务工的外省市户口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学生本人页)、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房证或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长务工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在我区务工的本市外区县户口人员子女、本区城外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家长务工证明、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外省回津升学的学生,报名时除需携带房证、户口簿外,还需携带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籍卡,并加盖原小学学籍校和区县教育局学籍章。同时,要在原小学学籍校学籍系统中做好毕业等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初中跨省升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