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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常见20问(二)

天津奥数网 2015-02-03 17:04:11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到底该如何确定?跨省转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相信有不少家长会遇到这些棘手的问题。现在,这些问题有“标准答案”啦!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就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作了详细解答。【点击查看>>>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常见20问(汇总版)】

  5、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

  学籍是招生的结果,而不是招生的条件。对于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国家没有限制性规定,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招生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如省级没有作出规定的,依次由地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如果地方允许高中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则可在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相关招生操作。

  6、因特殊原因未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可以补建学籍吗?怎样操作?

  可以补建学籍。由学生所在学校上报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报送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提交教育部进行全国学籍查重(核查是否有重复建籍情况),查重没有问题的,由所在学校为学生补建学籍。

  理论上,学校均应为没有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但为防止恶意或过失重建学籍,确保学生学籍全国唯一,保护相关学生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对非一年级学生补建学籍的,必须进行全国查重。

  7、在输入地无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是否可以返回原籍就学?如何建立学籍?

  可以。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当前有关规定,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可以在输入地就读也可以返回原籍就读。不符合条件的,应返回原籍就读。在未经批准的“学校”就读的,将无法建立学籍。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无学籍学生入学,并为其建立学籍,不得以无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

  8、小学生毕业后,跨省转学去一个不同学制的地区就读,如小学生毕业地区为“五四学制”,目的地为“六三学制”,如何处理?

  除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原则上学生小学毕业后不应跨省就学。

  对于少数确需跨省就学的,如果两地学制不同,根据《义务教育法》确定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应由转入地学籍主管部门依据本地规定确定就读年级。

  转入地学校确定要接收的,由其直接通过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在网上发起学籍转接申请,不需要家长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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