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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个人项目)校园歌曲创作项目须知

天津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3-09-29 18:15:47

  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的要求和安排”, 现将校园歌曲创作(个人项目)参赛须知公布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3日—3月10日 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址: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A座一楼大厅(河西区环湖中道3号)

  3.咨询电话:13116180977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表填写要求:

  (a)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填写;

  (b)必须准确、正确的填写学生姓名及所在学校;

  (c)必须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

  (d)必须粘贴好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学校加盖照片骑缝章(校级公章)。

  2.持填写完整并由学校加盖校级公章的报名表到各项目承办单位报名,同时交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及参赛费,领取参赛证。

  3.本次比赛分设:小学乙组(4-5年级)、中学组(含初中、高中、中职学院)、大学组(含高职学院)。

  4.参赛费:小学组30元/人;中学组、大学组50元/人。

  5.因展演赛期跨越应届毕业生升学考试时间,比赛组别会发生变化,故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个人项目比赛。

  6. 报名后概不退费。

  7.本次比赛不提倡集体报名,个别如需要集体报名的需向市展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负责将比赛的全部具体事宜认真、耐心地向学生解释清楚,批准后可组织报名工作。

  三、赛程安排:

  1.报送作品时间:2013年3月3日—3月10日(9:00—12:00/14:00-17:00)

  报送地点: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A座大厅

  2.评比时间:2013年3月15日——3月31日(具体请按参赛证规定时间)

  评比形式: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参演学生无需现场比赛。

  3. 公布初赛成绩:2013年4月8日

  公布方式:登录www.cathayfuture.com网站查询决赛名单

  各组别参赛人数超过50名,增设决赛。

  四、参赛作品要求:

  1.歌词创作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贴近校园生活,体现当代大、中、小学生的情感和风采;表现形式多样,提倡并鼓励创作主旋律的歌词作品。

  2.歌曲创作作品要求:适合大、中、小学生演唱的歌曲作品;旋律流畅,易于传唱,作品风格力求多样化,提倡民族化;鼓励美声、民族风格的声乐作品。

  3.报送作品要求:

  ㈠歌词创作参赛作品:每人限报三首,一式3份,一律用A4纸打印。

  ㈡歌曲创作参赛作品:每人限报三首,用简谱打印或工整书写(限用A4纸)一式3份;既可自创歌词,也可选用其他歌词,选用的其他歌词发表、获奖不限(选用他人词作应征得词作者同意)。

  五、参赛规则:

  1.参赛选手认真阅读《参赛须知》。

  2. 参赛选手作品必须是学生本人创作的作品,绝不允许抄袭或者替代创作,如有专家提出异议的作品,将对作者本人进行查询,如果系抄袭或替代创作的作品,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

  3.对于比赛成绩有异议者,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提出核查申请后,由组委会设专人予以办理并书面回复,申请查分者需交50元查询费,如发现计分错误即更正并退还查询费。

  4.初、决赛作品一律不退件。

  5.所有参赛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组委会享有使用权。

  6.参赛选手欲了解本届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更多内容,请登陆网站:www.cathayfuture.com

  六、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为参赛人数的35%;如果参赛选手水平未达到奖项标准,奖项可空缺;如参赛选手多个作品同时获奖,取最高奖项颁发证书。

  七、参赛未尽事宜请与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文艺展演办公室联系

  地    址: 河西区体院北环湖中道3号

  联系方法: 13116180977

  承办单位: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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