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个人项目)朗诵项目须知
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的要求和安排”, 现将朗诵(个人项目)参赛须知公布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3日—3月10日 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址: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A座一楼大厅(河西区环湖中道3号)
3.咨询电话:13116180997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表填写要求:
(a)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填写;
(b)必须准确、正确的填写学生姓名及所在学校;
(c)必须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
(d)必须粘贴好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学校加盖照片骑缝章(校级公章)。
2.持填写完整并由学校加盖校级公章的报名表到各项目承办单位报名,同时交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及参赛费,领取参赛证。
3.本次比赛分设:小学甲组(1-3年级)、小学乙组(4-5年级)、中学组(含初中、高中、中职学院)、大学组(含高职学院)。
4.参赛费:小学组30元/人;中学组、大学组50元/人。
5.因展演赛期跨越应届毕业生升学考试时间,比赛组别会发生变化,故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个人项目比赛。
6. 报名后概不退费。
7.本次比赛不提倡集体报名,个别如需要集体报名的需向市展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负责将比赛的全部具体事宜认真、耐心地向学生解释清楚,批准后可组织报名工作。
三、赛程安排:
1.初赛时间:2013年3月15日——3月31日(请按参赛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比赛)
初赛地点: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
2.公布初赛成绩时间:2013年4月8日
公布方式:登录www.cathayfuture.com网站查询决赛名单
各组别参赛人数超过50名,增设决赛。
四、参赛内容:
初赛:从新体诗、散文诗、旧体诗或词中自选一首,题材不限,时间不超过三分钟,必须背诵。
决赛:1、初中、小学组:①自备新体诗或散文诗一首,必须背诵;②比赛现场抽取旧体诗一首,可不脱稿,时间各不超过三分钟。
2、高中、大学组:①自备新体诗、散文诗、外国诗歌一首,必须背诵;②比赛现场抽取旧体诗一首,必须背诵,时间各不超过三分钟。
五、参赛须知:
1.现场指定作品均安排10分钟准备时间。
2.参赛选手必须持参赛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赛场报到并进行抽签,领参赛号,并依次上场参赛;开赛前选手未到者允许补抽,比赛开始后选手未到者不予补抽,按弃权论。
3.参赛选手必须在指定赛场比赛,以参赛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比赛现场不公布成绩;比赛结束后立即离开比赛现场。比赛选手之间,不得调换场次,一经发现按零分处理。
4.参赛选手上场只报抽签顺序号,不得做自我介绍,不得穿戴有学校标志的服装参加比赛。
5.参赛选手初赛用时不得超过3分钟,决赛用时不能超过6分钟,如超时评委有权打断。比赛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音乐伴奏。
6.参赛选手自备作品必须背诵参赛,否则一律按零分计算。
六、奖项设置:
1.此次展演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获奖比例约为参赛人数的35%。
2.如本次展演参赛节目的水平未达到奖项标准,奖项可空缺。
注:对于比赛成绩有异议者,经所在学校同意后,由学校提出书面核查申请,组委会设专人予以办理并书面回复,申请查分者需交50元查询费,如发现计分错误即更正并退还查询费。
七、比赛未尽事宜请与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文艺展演办公室联系
地 址: 河西区体院北环湖中道3号
联系方法: 13116180997
承办单位: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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