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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和平区学校艺术展演(个人项目)比赛

新华南路小学网站 2013-07-03 10:35:18

  艺术教育是陶冶学生情操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手段,为认真落实和平区艺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探索艺术教育新途径、新模式,创建不同形式、不同内容具有地域特色的艺术特色校,由区教育局主办,区青少年宫承办2013年第五届和平区学校艺术展演(个人项目)比赛即将拉开帷幕。此赛事自2009年开始至今每年举办一届,展示了我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了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目的是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繁荣我区学校艺术阵地,搭建展示学生艺术才华的舞台。为促进学生参加艺术教育活动,学生参加展演的获奖情况将做为和平区小学艺术特长生考核报名重要条件。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集体报名:

  1.学校集体报名。校内具体报名时间由各校自行安排。各校请于6月25日上午9:00-11:00统一报送至青少年宫活动部。

  2.青少年宫学员报名可随所在学校或所在培训班报名,也可参加社会报名。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6月20、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和平区青少年宫(和平区甘肃路17号)

  联系电话:2303105727230497

  报名办法:

  1.报名表填写要求:(a)从和平青少年宫网站(www.hpqsng.com)下载2013年和平区学校艺术展演个人项目比赛报名表;

  (b)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填写;(c)必须准确、正确的填写学生姓名及所在学校;(d)必须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

  2.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到和平青少年宫或所在学校报名,同时交纳1寸照片一张及参赛费,领取参赛证(报名后参赛选手须认真阅读各项目参赛须知)。

  3.本次比赛将分设幼儿组(学前)、小学甲组(1-3年级)、小学乙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学校)。

  4.参赛费:幼儿、小学组30元/人;初、高中组50元/人。

  5.报名后概不退费。

  6.本次比赛提倡集体报名,组织集体报名的单位负责将比赛的全部具体事宜认真、耐心地向学生解释清楚。(学校报名表及流程见附件)

  7.为提高参赛选手水平,本次展演活动将组织赛前辅导活动,详细情况请见附件。

  二、比赛形式:

  1.文艺类比赛为学生现场展示,评委现场打分,每名参赛选手只允许一名家长现场陪同观看。

  2.美术类根据各项目要求,现场参赛及递交作品。

  三、参赛时间及地点:

  1、拟定于7月19-22日按照报名情况,按项目分组别分场次进行展赛活动(具体各项目比赛时间,见参赛证或登录青少年宫网站查询)

  2、比赛地点:和平区青少年宫(甘肃路17号)

  四、奖项设置:

  此次比赛各项目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获奖比例按照当年参赛水平高低决定,如果参赛选手水平未达到奖项标准,奖项将空缺。

  五、项目设置及要求:

  (一)器乐:

  1、键盘乐:(钢琴、电子琴、手风琴)

  (1)参赛选手须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2)演奏的曲目不得超过4分钟,如果超时评委有权打断。(超时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3)比赛一律背谱演奏。

  (4)比赛现场只提供比赛用钢琴。电子琴、手风琴一律自备。用琴型号不限,琴、琴架、电源一律自备。

  (5)请自行保管好自己的乐器,如丢失、损坏一律自负。

  2、西洋弦乐:

  (1)参赛选手须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2)演奏的曲目不得超过4分钟,如果超时评委有权打断。(超时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3)比赛一律背谱演奏。

  (4)参赛选手一律自备乐器,选手不得带伴奏带。

  (5)请自行保管好自己的乐器,如丢失、损坏一律自负。

  3、西洋管乐:

  (1)乐器自备、演奏时必须背谱,否则计为零分。

  (2)参赛曲目自选,中外作品均可。

  (3)演奏的曲目不得超过4分钟,如果超时评委有权打断。(超时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4)参赛选手比赛时不允许使用伴奏(包括伴奏带)。

  4、民乐:

  (1)选手须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2)演奏的曲目不得超过4分钟,如果超时评委有权打断。(超时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3)参赛选手一律背谱演奏。

  (4)参赛选手乐器一律自备。

  5、打击乐:

  (1)打击乐项目包括以下乐器:定音鼓、小军鼓、键盘打击乐、木琴、爵士鼓、排鼓、手鼓、中国鼓等。

  (2)参赛选手须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3)演奏的曲目不得超过4分钟,如果超时评委有权打断。(超时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4)参赛选手一律背谱演奏。

  (5)参赛选手一律自备参赛乐器。

  (6)请自行保管好自己的乐器,如丢失、损坏一律自负。

  (二)独唱:

  1.参赛曲目自选,中外作品均可。

  2.演唱一首作品,一律背谱演唱,否则不计成绩。

  3.伴奏形式:U盘,同时必须备份CD光盘(CD光盘为标准CD格式)

  (三)舞蹈:

  1、舞蹈个人项目包括独舞、双人舞和三人舞,参赛节目只限舞台艺术舞蹈;各种体育舞蹈(拉丁舞除外)、交谊舞、健美舞、街舞、表演唱等均不在比赛之列。

  2、自备内容。学演、创作节目均可,规定时间3分钟-5分钟。

  3、双人舞、三人舞、不允许助演。

  4、自备伴奏,U盘,同时必须备份CD光盘。(CD光盘为标准CD格式)

  (四)朗诵:

  1、自备适合年龄特点的积极向上的故事、诗歌、散文、演讲等体裁均可,时间在。

  2、作品时间在3分钟之内,必须脱稿朗诵,否则不计成绩。

  3、选手上场前需上交比赛用稿(A4纸打印)

  (五)美术:

  本次个人赛美术项目设综合绘画、动漫、西画、国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摄影七个项目。均采取现场命题绘画形式,所有项目比赛当天均需再上交一副完整作品。

  1、综合绘画

  比赛要求:

  (1)比赛当天上交一幅能够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参赛作品。

  (2)现场创作一幅作品。

  (3)两张作品成绩作为最终参赛成绩。

  (4)绘画主题:我的中国梦

  比赛组别及时间:

  幼儿组(学前)60分钟

  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均为90分钟

  此项目不设中学组

  参赛用纸:

  所有参赛用纸一律自备。幼儿组为8开画纸,小甲组、小乙组为4开画纸,绘画工具不限。

  2、动漫

  比赛要求

  (1)比赛当天上交一幅能够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参赛作品。

  (2)现场创作一幅作品。

  (3)两张作品成绩作为最终参赛成绩。

  (4)绘画主题:我的中国梦

  比赛组别及时间:

  小学甲、小学乙、初高中组均为90分钟

  此项目不设幼儿组

  参赛用纸:

  所有参赛用纸为4开画纸,一律自备,绘画工具不限。

  3、国画:

  比赛要求:

  (1)比赛当天上交一幅能够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参赛作品。

  (2)现场创作两幅作品:命题创作一张、自命题创作一张

  (3)三张作品成绩作为最终参赛成绩。

  比赛组别及时间:

  小学甲、小学乙、初高中组均为90分钟

  此项目不设幼儿组

  参赛用纸:所有参赛用纸一律自备。尺寸为四尺三裁。

  4、西画

  比赛要求:

  (1)比赛当天上交一幅能够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参赛作品。

  (2)现场创作一幅作品。

  (3)两张作品成绩作为最终参赛成绩。

  比赛组别、内容及时间:

  小学乙组静物与石膏几何形体写生90分钟

  初高中组为挂像写生比赛时间2小时

  *色彩考生另设色彩静物比赛时间2小时

  此项目不设幼儿及小学甲组

  参赛用纸:所有参赛用纸均为4开画纸,一律自备。

  5、毛笔书法

  比赛要求:

  (1)比赛当天上交一幅能够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原创参赛作品。

  尺寸为一四尺宣纸。

  (2)现场临帖一幅作品,字帖自备。尺寸为四尺三裁宣纸

  (3)现场再命题创作一幅作品(小学组28字、中学组40字),

  尺寸为一四尺宣纸

  (4)三张作品成绩作为最终参赛成绩。

  (5)书写内容一律不写标点符号,要有落款,加盖印章。学生自备书法书写工具及纸张(毛笔、墨汁、印章、印泥、书画毡或报纸等)。

  比赛组别、时间:

  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初高中组比赛时间为90分钟

  此项目不设幼儿组

  参赛用纸:所有参赛用纸一律自备。

  6、硬笔书法

  比赛要求:

  (1)比赛当天上交一幅能够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参赛作品。

  (2)现场临帖一幅作品,字帖自备。

  (3)现场再命题创作一幅作品(56字)。

  (4)三张作品成绩作为最终参赛成绩。

  比赛组别及时间:

  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初高中组比赛时间为60分钟

  此项目不设幼儿组

  参赛用纸:所有参赛书写纸张规格为标准硬笔书法用纸16开。一律自备。

  7、摄影

  比赛要求:

  (1)比赛当天上交一幅能够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参赛作品。

  主题为天津小洋楼。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2)现场命题摄影。

  (3)两张作品成绩作为最终参赛成绩。

  (4)比赛现场拍摄的作品须提前选取最佳一张保留卡内并现场进行数据拷贝。

  比赛组别及时间:

  小学组、中学组比赛时间为40分钟

  参加摄影比赛的选手自备相机、数据线及读卡器。

  六、参赛选手须知:

  1、请参赛选手认真阅读参赛须知的各项说明并严格遵守。

  2、参赛选手必须持参赛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文艺类选手现场需抽取比赛顺序号,并依次上场参赛;开赛前迟到选手允许补抽签,比赛开始后到场者不予补抽签,按弃权论。

  3、参赛选手需带相关用具进入比赛场地,其它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

  4、参赛选手必须在指定赛场比赛,以比赛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比赛选手之间,不得自行调换顺序,一经发现按零分处理。

  5、参赛选手上场不得做自我介绍,必须穿演出服参赛,不得穿戴有学校标志的服装参加比赛。

  6、参赛选手进行表演时不得超过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如果超时评委有权打断。

  7、舞蹈考生应做好基本功训练,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出现的身体伤害;

  8、伴奏形式:U盘,同时必须备份CD光盘(CD光盘为标准CD格式)

  9、参赛过程中如出现异议,可通过组织程序解决,不得现场干扰比赛,如出现干扰比赛行为,取消选手参赛资格。并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过期不予补办。

  10、参赛指导教师和选手不允许和评委打招呼、交流等违规行为发生。

  11、比赛现场公布成绩,比赛结果、获奖名单及证书领取时间请于9月15日登录和平青少年宫(www.hpqsng.com)网站查询。

  12、对于比赛成绩有异议者,经所在学校同意后,由学校提出核查申请,组委会设专人予以办理并书面回复,申请查分者需交50元查询费,如发现计分错误即更正并退还查询费。

  和平区青少年宫

  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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