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 集体做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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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09:51:14
新学期伊始,为切实增强青少年体质,使青少年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市教委昨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新学期必须开足开齐体育课,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日常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
市教委要求,本市各中小学都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要有4课时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要有3课时体育课,高中每周要有2课时体育课(中职学校参照此规定执行)。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锻炼并将其列入日常教学计划。
新学期,本市要全面实行大课间活动制度。每天上午学校要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还要坚持每天出早操。
另外,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高职高专)要按照教育部高等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课程设置的要求,大学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四个学期共计144学时)。修满规定的体育课程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大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高等院校对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各高校也要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名大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
新学期开学后,各区县教育局和各高校都要针对学校体育工作,特别是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情况进行自查。市教委也将对此进行检查和督导,对不按规定和要求执行的单位和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