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办法(3)
福田政府在线
2013-01-25 10:22:58
四、积分入学办法
2013年学位申请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量化,对深圳户籍和符合“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采 取积分入学办法,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以申请人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和入户情况为基础分的积分条件,按申请人在学校地段居住时间长短、是否独生子女 等情况进行加分,具体办法如下:
名称要求基础分加分标准

[1] 出租房或其他类型住房必须为住宅用途房屋,非违法建筑
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扣费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时间均为连续计算,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家长网上填报入学资料后,电脑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家长填报积分。经资格审验部门核定后的积分为学位排序积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