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010年经济适用房补贴开始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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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5 17:20:07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了解到,沈阳市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已全面展开了。其中,2010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992元(含992元)的市民,如果想通过市场购买自住房,即日起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了。
经济适用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2、2010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992元(含992元)。
3、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如何领取经济适用房补贴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按相关规定和申请程序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市场购买自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轮候排队方式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以下简称经适房补贴),据了解,本年度采取经适房补贴方式解决全市7000余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经过审核、公示、核准等相关程序,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领到一份《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凭《资格认定书》,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在沈阳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屋一套。最后,申请人可凭商品房购买手续或二手房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证,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