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苏州
苏州奥数网

苏州站
奥数网

2015年苏州小升初政策解读12问(2)

苏州奥数网 2015-09-24 10:57:39


  6.问:实施大学区辐射制度后学生如何报名?大学区辐射范围内可以选择几所学校报名?报名后不能录取怎么办?会不会没有学校可以读?

  答:实施大学区辐射制度后,小学毕业生可以根据学位告知到所属地段学校报名。施教区在姑苏区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也可到相对就近的试行大学区辐射的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每人限报一所。

  实行大学区辐射直属初中在学额有余的前提下,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兼顾特长、适合发展”的原则自主录取报名学生。如果学生报名后未被录取,则该学生仍可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不会出现没有书读的情况。

  7.问:实行大学区辐射制度以后,原施教区会不会有大的改变?

  答:根据生源预测,以及教育资源配置、布局情况,实行大学区辐射制度后,今年施教区划分不作大的调整,原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免试就近入学。

  8.问:2015年小升初入学工作有哪些新举措?

  答:为不断加强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有机衔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人才培养的多种方式,2015年在积极探索中小学学段课程衔接上做了一些尝试:

  (1)振华中学、十六中、二十四中与姑苏区内相关小学进行小学初中学段课程衔接实验试点,提前对六年级学生进行初中四年整体培养。按照“学段贯通、课程整合、系统培养”的原则,采取“相对就近、综合评价、适合发展、分校实施”的办法,面向姑苏区小学各招收两个班。

  (2)市三中进行多语种课程基地—“慧成实验项目”初高中学段课程衔接,探索语言(多语种)学习规律和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验。招收四个班。

  以上各项改革实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各校招生入学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详细信息家长可通过各校网站或直接到相关学校咨询。

  9.问:在义务教育段入学工作中如何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答:2015年,苏州市将继续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是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由教育部统一制订下发,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是根据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从2015年起苏州市中考严格执行考籍与学籍对应的规定,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

  三是全面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办学行为。苏州市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于未通过合格验收的外来工子弟学校及合格外来工子弟学校非法举办的初中班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10.问:今年初中体艺特色班如何招生?

  答: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初中体、艺特色班,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组织实施报名、专业测试和录取。

  2015年积极探索初中体艺特色班对口划片招生试点。鼓励直属初中体艺特色班与姑苏区部分特色鲜明的小学特色项目试行对口招生,通过“学校对口、推荐入学、特色衔接、持续培养”的办法,为小学有体艺特长的毕业生优先选择就读直属初中特色班提供机会。

  11.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2015年苏州市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是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由教育部统一制订下发,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是根据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州市中考严格执行考籍与学籍对应的规定,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实行数据对接,凡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学籍状态的应届学生,都可作为应届考生报名参加高考。

  三是普通高中阶段进一步明确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不得转学、民办学校不得向公办学校转学、低星级学校不得向高星级学校转学、未达到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等。

  四是同一个省辖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可以转学。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仅限高一年级学生,且只能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并应补学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的缺修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其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并应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五是全面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办学行为。经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举办的合格学段即小学的学生纳入学籍管理,学生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的非法学段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于不合格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12.问:民办教育目前在苏州的发展状况如何?选择民办教育是不是一个理性选择?

  答: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增加受教育机会和选择、弥补公共教育经费不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苏州首次设立500万元的“民办学校政府引导激励资金”,通过租金补助、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最近还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苏州有很多高质量的民办教育,给苏州教育注入了更多活力,苏州的民办教育绝不是低端补充,而是多样性的一种选择,特色性的一种追求,完全能够满足家长和孩子更多更个性的要求。

 

  相关链接:

  2016年苏州小升初备考择校升学指导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