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虹口区人户分离入学工作细则(2)
家长帮社区上海站
2018-03-28 11:03:30
(2)4月23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到居住地街道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登记申请手续,并领取回执。
(3)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指定登记点(详见各校招生告示)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须明确作出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一旦确认将无法更改。
(4)4月26日-5月3日为公办小学报名时间,4月26日-4月28日为民办小学报名时间。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
(5)5月19日-5月20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6月2日-6月3日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根据手机短信通知,持下列相关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核对。
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③《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到4月23日)
④相关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⑤预防接种卡
⑥其他相关证件
(6)各小学联合招生组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信息,将属于本实施方案适用范围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做好新生入学的统筹安排。学校通知新生入学报到。
(7)8月15日前,小学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