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陀区特长生招生项目及计划(3)
2、3月28日前,开展推荐、自荐。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到就读学校领取《2018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推荐自荐表》(见附件),一人一表(一式4份),如实填写,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照项目对口的原则送至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及招生项目见普陀教育网及相关学校校园网公示的招生信息。
3、4月9日前,招生学校完成专项测试。
4、4月10日前,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将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的推荐自荐表(一式4份)、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汇总名单及汇总表电子版报基础教育科。逾期未递交视作放弃体育特长生招生。
5、4月22日前,区级审核。区体育特长生招生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项测试。(暂定4月21日)
6、4月23日,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区级审核认定的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在普陀教育网和普陀区体育局网站公示,其就读学校、招生学校根据普陀教育网公示情况予以校内公示。未经集中公示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以体育特长生的名义予以录取。
7、4月29日,完成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
五、几点说明
1、所有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均占用学校当年招生的计划数。
2、为进一步关注体育特长生全面发展,自2017学年起招收的体育特长生统一纳入“普陀区体育后备人才‘培苗行动’”管理。招生学校要根据要求,加强联动协作,建立体育特长生追踪与监管机制,为其建立成长档案,定期填写《普陀区体育特长生发展情况登记表(初中)》,做到“一人一表”,每学期结束前完成上报。体育特长生的发展情况将作为学校体教结合工作年度考核的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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