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8)
四、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的核准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有寄宿条件的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招生。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或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的申报及公布
民办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制定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公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嘉定区教育局网站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不得提前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2018年4月14日-4月22日,本区民办中小学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含各类获奖证书)。民办中小学不得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其他变相遴选学生活动。
(三)网上报名
本区民办小学、初中运用“入学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5月4日-5月6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民办初中报名成功后,家长须于5月13日前在“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面谈。
(四)面谈程序和方法
5月18日前,民办中小学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区教育局备查。民办学校仅组织一轮面谈,严禁组织两轮及以上的面谈。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各校须明确面谈的志愿选项并在学校招生办法中明示。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应安排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证据。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严禁对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