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静安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5)
家长帮社区上海站
2018-03-12 14:35:48
2018年5月20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见表3)报名验证,区教育局对已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携带材料如下:
1.全家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须于6月3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参加第二批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