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徐汇区小升初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
2017年上海徐汇区小升初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号)精神,现就2017年本区初中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管理
(一)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艺体类招收计划的管理,加强对本区特长生招收计划编制的协调和指导,并将招生办法、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名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等报市教委备案。
(二)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将学校艺体类特长生的招收项目、范围、计划人数、程序、招生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学校、项目、招生人数及招生范围
区教育局组织审核组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依据全区特色项目和特长学生培养的总体规划和布局,以总量控制、从严掌握、规范操作为原则,核定并公布二○一七年徐汇区初中艺体类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生源要求及报名条件
(一)生源要求
1、凡在本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已确定不在本区入学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区特长生报名)
2、凡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网上跨区回徐汇区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3、4月10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上完成无备案登记的且就读意愿是徐汇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专项能力突出,在市、区艺体类比赛中成绩优异。
2、在文艺、体育方面确有发展潜力。
符合生源要求及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填写"特长生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