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浦东新区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6)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教育局和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按市教委文件精神,本区按规定时间统一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1.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
2.本区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当年招生计划(班级和人数)、入学办法。
3.经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
4.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数量、运动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图书馆面积和设施设备及生均藏书量、实验室及其数量等。寄宿制学校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
5.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还须公布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
6.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班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
7.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面谈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招生承诺等。
8.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以上信息将公布在浦东教育门户网站(www.pudong-edu.sh.cn)及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网站(www.zsb.pudong-edu.sh.cn)。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2017年3月18日-4月7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2017年3月25日-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各学校"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