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徐汇区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4)
2. 对在本区外块就读的五年级学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应在4月10日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3. 在本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五年级学生,回外省市就读确实有困难,需继续在本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应在4月10日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经审核通过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同时须填写完成义务教育后按相关规定和政策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就读承诺书》,承诺书留存学生学籍档案。徐汇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需回本区就读初中,应在6月24日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到区招生考试中心填表登记,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4.港澳人士、台湾籍人士和外籍人士的子女入学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五)关于随班就读学生的入学
五年级随班就读的学生,按市教委“随班就读”的原则,可直接升入我区相应学校的六年级继续随班就读。
三.民办学校招生
1.本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学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15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和“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2.4月24—26日,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www.shrxbm.cn)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7—29日,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的五年级学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