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小学2016年起全面试行网上转学
上海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将于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升级运行。上海中小学本学期将全面试行网上转学,详情如下。
这个系统升级后,将全面试行网上转学。同时,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中心将于2016年8月20日起开通学籍信息的服务邮箱和电话,接受本市在籍学生的全国学籍号查询、学籍状态查询以及跨省转学(就学)过程查询等查务。
服务邮箱:shanghaixueji@163.com。
服务电话:962066。
想了解更多更多有关学籍管理的信息,请继续往下看:
学籍注册
1丨起始年级注册学籍
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学生信息由“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导入录取结果,高一年级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导入录取结果,各区县和各中小学须在上海学籍系统中根据招生导入的结果以及学生实际报到情况为学生注册学籍。
小学一年级学生在完成本市学籍注册后,系统将统一上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申请全国学籍。初、高中起始年级中,本市的毕业生将自动续接全国学籍,非本市毕业生将按“跨省就学(跨省转学)”或“申报学籍”的流程续接或申报全国学籍。
2丨在校生注册学籍
每学期开学前,学校应为正常在籍(包括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进行学期注册学籍工作。
3丨转入注册学籍
(1)已取得全国学籍并符合本市转学条件的学生,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在上海市学籍系统内发起转学申请,完成转学的学生即完成注册。
(2)未取得全国学籍但符合本市转学条件的学生,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在学籍系统内为其申报学籍,完成申报学籍后即完成注册。
学籍号管理
本市在籍学生的学籍号分为全国学籍号和上海市学籍号。
全国学籍号由教育部将学生数据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后下发,其中:
“G”打头和“J”打头为正式全国学籍号;
“L”打头为临时全国学籍号,正式和临时全国学籍号均可以办理各项学籍业务;
“G”和“J”打头的全国号原则上不允许删除。
实行网上转学
本市中小学转学全面实行在上海市学籍系统内操作转学流程。转学条件的要求按《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1丨本市范围内转学流程
学生在本市范围内转学的,由学生及其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通过上海市学籍系统打印“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盖章。学生及其家长持信息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到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后应在15日内在上海市学籍系统内完成“发起转学”操作,转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在接到转入方发起转学信息后,应在15日内完成确认操作。转学流程30日内未完成操作,将自动结束(即系统内转学不成功)。转入学校应及时将相关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按实际情况另行走流程。
2丨转入本市就读流程
(1)已取得全国学籍的学生。由学生及其家长提供学生转出学校出具学生在全国学籍系统内的基本信息(必须包括学生姓名、证件号、全国学籍号、转出学校所属省份以及当前状态等)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至本市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区县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后,应在15日内在上海市学籍系统内完成“发起跨省转学(跨省就学)”操作,“发起跨省转学(跨省就学)”后90日内未完的系统将自动结束相关流程(即系统内转学不成功)。转入学校应及时将相关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按实际情况另行走流程。
(2)未取得全国学籍的学生。由学生及其家长提供全国学籍号的书面申请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至本市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区县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后,应在15日内在上海市学籍系统内完成“申请学籍”操作,“申请学籍”后90日内未完成流程或申请全国学籍号驳回的,流程将自动结束(即系统内申请不成功)。学校应及时将相关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按实际情况另行走流程。
3丨转出本市就读流程
(1)本市转出到外省市就读。由学生及其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通过上海市学籍系统打印信息表并盖章,转出学校须在15日内在上海市学籍系统完成“离校”操作。
(2)其他离开本市就读的学生(包括离校未告学校具体原因的学生),离校时间超过3个月且联系不上的学生,学校应在上海学籍系统完成“离校”操作。
(3)未向本市学校申请转出且离开学校未超过3个月的学生,如上海学籍系统中显示外省市已发起该生跨省转学(跨省就学)信息的,学校应主动联系家长确认是否转出并及时在系统内进行操作。15日内未进行操作的,系统将自动结束相关流程(即系统内转学不成功)。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及时处理学籍系统中由外省发起的跨省转学或跨省就学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