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3)
九、本市对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有哪些规定?
为做好民办中小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满足适龄儿童的家长理性、有序选择民办学校的需求,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2015年将进一步加大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监管力度。具体举措是:在以往实行民办学校“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的基础上,“两个限定”、“两个公开”“三个承诺”的办法由民办小学向民办初中延伸。
“两个限定”:没有寄宿条件的民办中小学限定在本区域范围内招生,每个适龄儿童、学生限定填报民办中小学的志愿。
“两个公开”: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通过学校网站、区县教育网站、“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向社会公开;民办中小学面谈过程向市、区县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个承诺”:民办学校要在简章中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全市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5年5月9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5年5月9日—10日。学生家长收到民办学校的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民办学校,小学须交《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民办小学报名表》完成确认工作;初中需交《民办初中报名表》完成确认工作。2015年5月22日,各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上报录取名单。经区县教育部门核定后,由学校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民办中小学校如何确定面谈人数?确定面谈的内容与方式?
当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并通过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由于民办学校的功能是满足市民多元教育需求,在不看“豪华简历”以及各类竞赛证书的前提下,各学校会依据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道德行为、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学生。虽然选择重点不同,但看重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素质。因此,建议家长不要突击“应试”,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适的学校,避免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须携带户籍证明或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还需要携带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参加民办初中面谈的学生同时要携带《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见附表1)。
十一、公办小学什么时候报名?报名时家长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2015年5月23日—5月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各区县指定的报名点将对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以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十二、跨区县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学毕业该在哪个区参加考试?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
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如:某学生小学在A区就读,户籍或居住地在B区,该学生应参加A区小学的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地或居住地B区就读初中,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地A区就读初中。由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办理回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