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2)
二、招生安排与流程
(一)小学招生
1.公办小学招生安排
各公办小学根据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镇管学校由镇教委确定)和招生计划,接受适龄儿童报名。
(1)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中旬,各公办小学做好排摸生源情况工作。
(2)2014年4月15日,教育局在闵行教育网行政公示栏中公布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学校硬件配置与师资状况等信息。
(3)5月9日前,各公办小学张贴招生通告,公布招生信息。各小学依据本学区摸底情况认真填写《告知书》,并将新生的《告知书》送达对口幼儿园、居委会和村委会,同时做好学校的宣传和新生入学的告知工作。
(4)5月17日、18日,各公办小学接受新生报名。同时,各小学要做好符合报名条件学生的信息采集工作。
(5)6月8日、9日,家访地段内未报名学生,做好补报名工作。对没有报名的新生要进行专访,查明此生的去向,及时的汇总该部分学生现在报名的学校名称。
(6)6月10日,将地段内的报名信息名册表(包括电子稿)交区教育考试中心。
(7)接受符合条件的按人户分离要求在居住地入学的人员子女的报名工作
具体要求按照《2014年闵行区实施本市户籍学生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试点工作方案》执行。
6月21日上午,学生到本区指定地点报名;
6月30日,教育局按居住地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8)8月15日前,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2.民办小学招生安排
各民办小学根据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的招生情况提出招生方案(内含报名条件、招生录取的办法),于3月15日前交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4月15日前,由教育局向社会集中公示各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
(1)报名工作
2014年,民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办法。5月1日至7日,各民办小学开通学校网站接受学生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在本区范围内可填报2所民办学校。
(2)招生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民办小学对报名学生进行电脑派位或面谈。
民办小学统一进行面谈时间:5月10日
(3)上报录取名单
5月25日前,各民办小学要及时通知已录取新生家长到学校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5月25日,本区范围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结束,并将录取结果上报区教育考试中心。
(二)初中招生
1.公办初中招生安排
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教育局规定的各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一个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
(1)4月15日,教育局在闵行教育网行政公示栏中公布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学校硬件配置与师资状况等信息。
(2)5月6日,各小学到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六年级新生《入学告知书》,5月9日前发给每个小学毕业生,并于5月13日前做好《入学告知书》回执的收取工作。
(3)7月10日,公办初中学校领取六年级新生档案材料。
(4)7月13日,公办初中学校接受地段内学生预报到入学。
(5)7月25日前,对收到材料而没有报到的六年级新生要进行家访,查明原因和现拟就读学校,并将此学生去向汇总后上报区教育考试中心。
(6)8月11日前,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考试中心下发的六年级新生名单,发出正式报到通知书(报到时间、新生报到须知等),安排好新生入学。
闵行区户口在外区(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需回我区就读初中,应在2014年4月30日前在原就读小学办理转区入学手续,待学生材料转入我区后,由本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