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徐汇区中小学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意见(3)
1、2013年小学特长生招生,由教育局提供招收项目、范围、计划人数和招收范围。5月11-12日,两所小学在各自学校接受本校特色项目的集中报名,填写《小学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3)。参加特长生报名的学生应根据二〇一三年特长生招生计划中招收范围条件(见附件1),限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学校当天初选出专业测试学生名单(核准招生人数:测试学生数≤1:4)后,及时将专业测试名单及专业测试方案报科艺体卫科,同时发专业测试通知。
2、5月12日进行特长生的专业测试。
3、5月13日学校将拟录取特长生名单和报名表送招考中心,招考中心完成初审后送科艺体卫科审批。
4、5月14-16日经科艺体卫科审核确定的预录取名单,请学校组织家长确认签字,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所招收的艺体类特长生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特色项目的活动、比赛,由区教育局行政部门按其户口所在地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5、5月20日将家长确认的录取名单交科艺体卫科,同时将录取名单和报名表交区招考中心,由区招生考试中心依照有关政策组织录取。
五、招生工作监督
(一)区教育局与纪工委参与招生过程,加强对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监督。
(二)学校成立由行政、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选拔过程中接受教育行政的监督。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将拟录取的艺体类特长生在学校张榜公示后,报区招考中心备案,区招考中心将在招生信息网上集中公示。未经公示的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途径予以录取。
六、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要关注艺体类特长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并按专业培养计划认真实施,建立特长学生专业(特长)发展档案。
(二)学校每学年结束要认真总结特色项目的开展情况。
(三)特色项目学校有义务承担区教育局安排的接待、交流、外出表演等任务,完成任务的过程可视为特色(传统)项目的交流和展示。
(四)与区教育局的绩效评估相结合,加强对特色项目学校的管理与考核。
七、奖励与处罚
(一)对成绩突出的学校,由区教育局命名为区级特色传统学校,特别优秀的上报市级特色传统学校。
(二)对管理不善、没有完成培养目标,或有违规招生现象的学校给予减少招生名额、撤销特色项目设置、停止招收特长生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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