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徐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3)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12-04-05 14:03:45
(五)报名办法
1、公办小学
(1)学校通过居委会、幼儿园在对口社区、幼儿园内张贴《小学招生通告》,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幼儿园索取对口公办小学情况介绍(符合第四款中的第2条的,向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幼儿园索取对口公办小学情况介绍)。
(2)适龄儿童家长带好户口簿(符合第四款中的第2条的,还需带好居住地登记回执)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报名后,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安排进入相关学校;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浦北路1109号,电话:54182577*8230),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应在对口小学随班就读。
(4)体弱或智力发育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居委会同意并盖章后附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在对口小学填写《暂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教育局批准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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